问题 | 外地人能够在广东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在广东生活居住一年以上,则起诉人可以在广东进行起诉,如果被起诉人离开广东一年以上,则应至其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起诉一个人需要在哪里起诉 起诉一个人需要到被起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起诉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则是到被起诉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情形,起诉人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夫妻在异地居住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办理居住证,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在同一个城市的,并且办理居住证的,可在该城市法院起诉离婚。 三、法院起诉离婚必须去本地法院吗 如果其他法院也有管辖权,则也可以向其他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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