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参与居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预算,先将各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形成国家预算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如征收个税。 2、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个人发放贷款。 3、劳务费用,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收入分配。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必须要进行再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国家预算、银行信贷、劳务费用、价格变动等途径来进行。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来看,再分配的机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什么是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1、初次分配: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再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称为“第三次分配”。 以上就是对政府参与居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一条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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