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户口迁入河南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跨所迁移入户需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办理迁出手续,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跨所迁入立户需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再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法律分析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拓展延伸 四川户籍如何迁往河南省? 四川户籍迁往河南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首先,您需要前往所在的四川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具体迁户手续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迁户申请表等材料。同时,您还需要提供河南省接收单位的证明或邀请函。办理迁户手续后,您需要到河南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等。请注意,具体手续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变化,建议您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迁户手续。 结语 办理迁户手续需一系列步骤,具体操作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您需前往原户籍所派出所申请迁出手续,再到目标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注意,迁户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材料。若四川户籍迁往河南,需遵循相关规定,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迁户申请表及河南接收单位证明。办理完成后,或需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等手续。为确保顺利办理,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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