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质,就是指质权人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质押物再行设定质权的行为。质权人这样以原质押物作为自身债务的担保而将其占有权移转给自己的债权人的权利就是转质权。 一、民法典上在不动产上设立质权有效吗? 首先,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其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再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因此,不动产不得设立质权 二、什么是质押背书 质押背书是指在设定质权时,行为人以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在票据上进行的背书。当被背书人依法实行他的债权时,就可以行使该票据权利。背书人作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作为质权人。当债务人履行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了,其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该质押财产。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物品折价。 三、股权质押是否要登记? 股权质押《民法典》规定是要登记的。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