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立遗产分割协议 |
释义 | 遗产分割协议应该由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制作,协议书要写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遗产的基本信息、继承方式、继承时间、由谁来继承、继承的份额、履行协议的其他有关事项,被继承人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一、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其他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二、人去世后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1、人去世后,对于财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两者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财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发生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是兄弟姐妹没有丧失继承权。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债务继承遗嘱怎么写的 在遗嘱中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愿,写明如何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的执行人。如果是本人的自书遗嘱,应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本人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本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立遗嘱的本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如果立遗嘱的本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的人也可以选择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也可以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因此,债务继承遗嘱应该写明继承方和被继承方的信息、写明对债务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清偿顺序等信息。随后各个继承人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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