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压线下建房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安全距离内可以建房。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kV以下:1.0米。1kV 10kV:1.5米。35kV:3.0米。66kV 110kV:4.0米。154kV 220kV:5.0米。330kV:6.0米。500kV:8.5米。 一般不允许经过民宅上方的,必须经过民宅上方,通道内原有房屋的话必须拆迁,拆迁补偿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特殊情况下可以路过房屋。增加塔杆高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一般情况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高压线下面是不允许有民宅住房的。国内的交流电,不论是220千伏的高压电,还是家庭使用的220伏电,频率都是50赫兹,属于极低频频段,不能与信号发射塔混为一谈。这些变电站和高压线所产生的波形成不了能量辐射,对人体根本不会产生影响。 农村高压电线下面多少范围内不准建房? (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建房; (二)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开天窗”建房; (三)在公路红线范围内建房,即在国道两旁20米以内、省道两旁15米以内,县乡道10米以内,村道(3米)5米以内建房,主要干道(余黄公路、昌万公路、鄱余公路、康垦至昌万公路、鄱阳湖大道、S208)沿线200米之内的村及德昌高速、景鹰高速沿线1000米之内建房; (四)占用行洪河道或跨行洪渠道建房,未经批准毁林建房,在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段建房,在高压电线下20—25米之内建房及380伏电线下3米之内建房; (五)城镇居民购置宅基地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六)以公益建设为名从事教堂、祠堂等其他建设活动; (七)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可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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