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债人被起诉可以用公积金还。职工因发生住房消费而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职工丧失缴存条件时,才能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不可以用公积金还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