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要在全校范围内分层、分类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培训辅导、宣传引导,以“思想、行动、效果”三个升级为指导,做到全员参与,形成改革的共识和舆论氛围;二是要坚持落实立得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念,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和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和评价办法;三是要对标对表《若干措施》,严格落实“十不得、一严禁”,全面梳理、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 法律依据: 《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若干措施》 一是学习要再深入。要在全校范围内分层分类开展《总体方案》和《若干措施》的学习研讨、培训辅导和宣传引导,确保全员参与,形成思想共识,为学校落实改革任务、推进改革发展筑牢思想基础。二是行动要再加力。要全面对标对表《若干措施》,严格落实“十不得、一严禁”,对现行规范性文件,以及考核、评估、评审、评优、监测、奖惩等涉及教育评价的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学校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施工图”“路径线”“时间表”,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三是效果要再提升。要充分发挥评价改革的引领作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破“五唯”为导向,以推进“四个评价”为抓手,瞄准评价改革的重点任务、难点问题,促进学校各项评价改革,积极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学术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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