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第十九条二十条规么 |
释义 | 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到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哪些行为有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以下行为有效: 1、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可以使其纯获利益,比如接受遗产继承、赠与等,即无须承担其他义务,那么其实施的该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2、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比如购买零食、玩具等,不至给自身和他人带来较严重的不利后果,其实施的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3、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单独与他人订立了超出其理解范畴的合同,此时的合同应属效力待定,应经其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追认后方能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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