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实际案件为例:2018年6月15日,孙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追究覃某夫妻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38万多元。法院一审认为,孙某是在与覃某夫妻争吵过程中死亡,两名被告虽存在过错,但并不构成刑事责任,因此判决两名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2404元。覃某夫妻不服提起上诉,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勤某夫妻不服,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有此可知双方吵架一方被气死了,活着的一方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