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审稿费每篇100元。 (二)校对费每千字3元。 (三)刊物出版后,若有重大校对错误,但不需重印,扣除责任编辑的校对费;若由于校对失误需重印刊物时,不但要扣除校对费用,同时责任编辑要酌情支付一定的重印费用。 法律依据: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第十二条 采用版税方式付酬的,著作权人可与出版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出版者向著作权人预付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作品发行后出版者应于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版税。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