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瓶车逆行的行为当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机动车一方正常行驶无违章违法等情况,另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交通事故中出现重大人身伤亡时,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并非仅依据其中一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即电瓶车逆行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会综合考虑交通事故的成因,如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同样也会认定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使用手持电话等有违反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还需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以确定机动车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形,交警部门会依据上述情形确定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