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销售办公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公式 |
释义 | 计算销售办公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公式为: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2、销项税额是销售方根据纳税期内的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的内容包括: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与销售有因果连带关系的价外收费都应看作是含税销售额,即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赠送货物,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赠送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下列项目视为非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行政单位收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因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四)存款利息收入;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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