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怀孕多长时间告知公司? |
释义 |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怀孕必须提前告知公司,但如果劳动者想休产假的,应该告知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产假。而且劳动法有很多保护孕妇权益的规定,比如孕期不得辞退;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危工作;保胎假薪资照发;安排产假,薪资薪资八成;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等。如果你不能及时告知单位怀孕,就会影响孕妇应当享受的相关待遇。 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但若有其他符合法定情形的辞退理由就可以。怀孕并非绝对不能被辞退的,在一定的情情形下是可以被辞退的。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薪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性在怀孕期间,是可以正常工作的,根据法律规定也是享有一定的带薪产假,企业和公司不能以此来辞退员工。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是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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