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若居家隔离人员的家人已与其有过近距离接触,建议一起采取居家隔离措施;若其家人已及时做好防护措施,未与居家隔离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则可以出门,但在日常生活中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实行分餐制、佩戴口罩、生活用品单人单用等。另外接触传播也是病毒传播的方式,居家隔离的人要避免用手触碰遥控器、门把手等,可用纸巾去触碰这些公共区域。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三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第四十一条 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需要治疗和转诊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