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第一次开票流程 |
释义 | 以下是开发票流程: 1、发票购用簿及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3、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 以上材料为小规纳税人第一次购票应准备手续,一般纳税人第一次购票,除做以上准备外,还应准备以下材料:电脑培训的上岗证原件,税控系统IC卡,购票前先自己电脑零抄税一次(在抄税前,应先输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打印零抄税单。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税务部门所需,如税务部门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税务部门为准! 首次购买发票及相关事项: 1、小规模纳税人: 需要材料: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法人1寸相片2张;委托他人购买须带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般情况法人应到场。 2、一般纳税人(增票): 需要材料:法人(代表)、财务必须亲自到场;;财务会计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和财务1寸相片各2张;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帐户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建立的帐本、帐册、经营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新开企业开发票要求: 1、在本市范围内,凡从事经营活动或取得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据普通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内容和金额。 2、凡取得不符合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即:开据或取得的发票未带有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未采用统一防伪措施的,或者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等或其他收费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任何注册公司和个人或代理记账公司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号码顺序填开,填写的项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印书写完成,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严禁拆本使用,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扩大发票的适用范围。 4、对使用计算机打印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带有套印上海市地方税务发票监制章的机打发票。机打发票按号码顺序输入计算机,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装订成册。 5、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普通发票的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填写《发票使用情况登记簿》,做为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售票前检查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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