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贩卖人口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口贩卖是指以剥削、利用为目的,而进行的招募、运输、移送、提供或取得某人。 人口贩卖的过程通常会牵涉到非法的手段,例如以暴力威胁、其他形式的强迫、绑架、诈骗等方式。 贩卖人口的原因: 1、由历史原因形成,中国某些欠发达地区存在贩卖人口的历史因素; 2、人口众多,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3、中国正在进行历史性跨越性建设,某些人价值观发生扭曲,以贩卖人口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 4、法制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为手段隐蔽、大区域流窜作案就可逃避打击。 贩卖人口的危害: 1、造成人口流失; 2、亲情缺失; 3、引发丢失人口的家庭成员犯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