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没有为病人保管相关物品的责任,能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关键看医院对你手机等财物是否有保管的义务以及医院是否有过错,医院向你收取的费用包括医药费、床位费等,而不包含你的财物的保管费用,所以不负保管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