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的签订时招标投标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招标投标活动结束的标志。利用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是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的重要方式。故招投标活动应属合同的订立过程,而招投标合同成立的标志就是中标通知书,即只有当招标人给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志。合同的签订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所载的实质性内容或者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特别注意合同中专用条款的约定,合同工期的约定。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工程分包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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