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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