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儿童白血病等5个癌种纳入了大病集中救治范围。之后还将继续扩大大病集中救治的病种,如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等,对重病家庭采取“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措施;将继续减轻费用的负担,对贫困的患者采取倾斜性的支持保障政策,比如提高医保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