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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之前没有房产证,今年办房产证时我不在家,被家里老人写成了她的名字,怎么样才能改回我自己的名字?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变更身份证的名字,房产证的名字没有变更过来的话,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出现对房产和土地的纠纷,如:侵权等,就会遇到证明两个名字是一个人的问题,所以最好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变更为自己所改的名字或是到公证机会公证下。公民更改身份证姓名后,修改房产证名字,可以按以下流程进行:带上房产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社区打证明。证明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名字是同一个人,盖社区公章。再去当地住建局办理更换。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房产证名字我老公的名字,加上他女儿,我加上需要她们同意吗?
    可以的,加名字是个人意愿,只要不是被胁迫或者用法律禁止的行为逼迫加名字都是可以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我去年买了朋友的拆迁还原的房子,付了百分之八十的钱,今年六月交房,交房时怎么办房产证?
    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购买拆迁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时应注意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并且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2年我想把孩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去,孩子已经成人20岁了,程序怎么走,有费用吗?
    房产证加孩子名字需要的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首先需要携带户口本或者未成年人的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会具受理审核材料。对于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会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缴纳相应的契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有贷款,房产证还没办理,女方要求领证前加名字还是领证后加名字,以后离婚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夫妻结婚后买房子,有时候女方会要求加自己名字到房产证上。办手续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房子没有贷款,则手续比较简单,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去住房管理部门办理加名,如果房子按揭贷款未还清,还应先去银行办贷款人增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后来我嫁人了,户口移出来了,村里就不让我们那个房子办房产证,这个合理吗?
    进行房产证的产权登记应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之后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最后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颁发登记后的房屋权属证书。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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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