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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采购项目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法律依据: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第五条 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第六条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第七条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购买主体可以结合购买服务项目的特点规定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八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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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