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如下: 1、存在竞争不同,寡头垄断中还是存在着内部竞争的,虽然寡头垄断中寡头的数目有限,但是仍然存在着多个寡头,而完全垄断只有一家企业存在,没有竞争; 2、垄断企业的数目不同,寡头垄断存在着一家或者多家寡头企业,而完全垄断只有一家企业的存在,在这个行业中没有任何其他的企业能够进入; 3、投资规模不同。寡头垄断不要求前期大量的投资,而完全垄断前期需要大量投资,而且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即产量越高,生产产品的平均成本越低。 一、寡头垄断市场的特点如下: 1、厂商极少,对其产品价格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2、相互依存,必须把竞争者的反应考虑在内,因而既不是价格的制定者,更不是价格的接受者,而是价格的寻求者; 3、产品同质或异质; 4、进出不易,其他厂商进入相当困难,甚至极其困难。 二、完全垄断资源品市场需要的条件如下: 1、完全垄断资源企业独自控制某种资源品的供给; 2、属于价格的制定者; 3、所供给的资源品没有相近的替代品; 4、存在进入障碍。 总的来说,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有明显的区别,但是要通过引入竞争来解决比较困难,需要提高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