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两万能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欠钱两万元不还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要求其还款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 2、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3、胜诉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