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听证会的定义: 听证原本是指法院在审判时,以公开举行的方式听取证人和当事人的意见,以保证审判的公平,从而确保司法正义。后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逐渐被引入公共决策领域。公共决策中的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社会普遍推行的用于保证各方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公共决策过程,以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公正化、科学化乃至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 二、听证会类别: 1、1996年建立的行政处罚听证, 2、1997年建立的价格决策听证, 3、2000年建立的立法听证。 三、听证会的原则: 1、公正原则 2、公开原则, 3、公平参与原则 4、效率原则 四、听证会的流程: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五、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听证就是听取社会意见的一种方式和程序。听证参加人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听证参加人需满足以下几项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