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大学生一般困难的补助金是多少
释义
    大学贫困生补助多少钱,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困难补助基金的组成,学校资助专项经费;国家下拨的经费(国家助学金等);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困难补助的种类,困难补助主要包括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捐助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寝室内务情况良好,无整改项;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未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注册或处于休学期间者(因服兵役或因病休学者除外);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谎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者;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现象者。
    困难补助办理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具体申请条件: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学生。申请时间和金额: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每学年进行一次,申请时间为3月至4月。每生每次补助额度为:特别困难学生300元/月,一般困难学生200元/月。同一学年内,如同时享受国家一档助学金和学校一等学费减免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和发放程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分院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佐证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认定资格和困难程度等进行审查,签署意见,报所在分院审核;分院审核学生材料,根据认定的困难程度提出补助金额,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学生处);学生处审批并公示名单;财务处发放补助款。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享受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上一学年/学期内补考后仍有不及格课程者;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者;故意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分院负责存档。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贫困学生的界定,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7 14: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