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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去世后,照顾他的保姆可以继续居住房屋吗
释义
    根据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老人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等其它方式,约定在其去世后;
    房屋所有权由其子女等其他继承人继承,但是为照顾自己的保姆保留居住权。因此,保姆仍可以按约定的时间、方式等继续居住老人房屋。
    一、子女名下的房子有没有居住权
    需要设定,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其他情况需要根据房子所有人的意愿来确定。
    二、通过哪些方式取得了居住权
    通过以下方式能取得居住权:
    1、根据合同取得居住权。如果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
    2、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而取得居住权。
    三、民法典是否增设居住权
    是。《民法典》第十四章规定了居住权,具体内容如下: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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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0: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