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如下:
 (1)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
 (3)肇事者逃跑,找不到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孳息;
 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社会捐款;
 7、交通违章罚款;
 8、其他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