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事诉讼法与旧刑事诉讼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新诉法更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亮点一可以说“等我的律师来”。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亮点二辩护权前置将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由提供法律帮助者而变更为辩护人,其进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者意识到当事人的辩护权是由始至终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二是律师在此阶段拥有辩护权意味着律师应该享有为保障辩护而生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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