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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2年以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法规
释义
    法律分析:1、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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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