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三能”是:1、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就是要做一名实干型的人民警察。,2、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就是要做一名担当型的人民警察。,3、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就是要做一名先锋型的人民警察。,“三能”精神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具有深邃的战略考量、深刻的理论逻辑和深远的实践意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章》第四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五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