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永川区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现场办理 根据本通知时间和要求,资料与手续齐全后到办理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网上续贷学生自行打印)。 3、上交受理证明 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交相关费用依据。 4、回执录入确认 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输入6位字母数字组合的回执校验码)。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区学生资助卫保中心联系取消贷款,凡当年10月10日前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及时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5、贷款审批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于当年11月20日前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再由支付宝公司将学生贷款拨付至借款人就读高校的账户(学生本人不用自己操作),贷款学生可直接登录自己的贷款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 二、永川区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三、永川区国家入学贷款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