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转走,一般是跟着被告转移的,看守所那边会办移交手续的,不移交他们就违规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看守所对投送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其财物应当由本人核对签字后交押解人员代为保管,到监狱进行交接。 拘留期间存的钱其它人不能抢,否则拘留所会进行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 第五条 收押检察的内容: (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无相关凭证: 1.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刑事拘留证、逮捕证; 2.临时收押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否具备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狱签发的通缉、追捕、押解、寄押等法律文书; 3.收押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判决确定前未被羁押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4.收押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撤销假释裁定书、撤销缓刑裁定书或者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决定书。 (三)看守所是否收押了依法不应当收押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