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四个月离婚孩子如何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 怀孕四个月离婚的,孩子在出生后一般归母亲抚养。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生下孩子后,因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不适宜再继续抚养孩子,或是母亲有抚养能力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请求直接抚养孩子的,法院让孩子父亲抚养孩子。怀孕未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多个子女需要抚养的,其比例最高也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一半。子女有特殊情形需要额外开销的,也可以适当提高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