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改组大体有四种形式: 1、A+B=C。即两个企业合并后成立一个新企业; 2、A+B=A。即B并入A企业中; 3、A=B+C。即一个企业分立为两方; 4、A=A+B。即一个企业中又分出一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