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做出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一、教室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二、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三、教室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光源,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四、教室的统一眩光值不宜大于19; 五、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目标值应为9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