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 5.其他外汇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 5.其他外汇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