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并获利超过10万人民币,将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缴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对多次处罚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缴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绑架罪的责任: 1、绑架罪的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