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转让的票据可以被用作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出质人有处分权,可以将票据质押作为债务的担保。 法律分析 不可转让的票据可以被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人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出质人有处分权,则可以将票据质押作为债务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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