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山东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75元。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单位在岗职工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 3、计算公式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1除各级各类工资外,还包括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2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房费、水费、电费等; 3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