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还是产业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旅游规划通则》旅游发展总体规划(tourism development plan)是根据旅游业的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对旅游发展的要素所做的安排。其主要任务是明确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提出旅游业发展目标,优化旅游业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安排旅游业发展优先项目,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划的主体是各级别的规划单位。其具体规划内容和要求可参见《旅游规划通则》。 旅游业发展年规划,应该是指各级政府或者旅游局制定的旅游业的发展规划,类似于政府的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关于某地具体的发展计划,是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对某地旅游业的在一定时间内(比如一年)所要达到的具体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令第12号《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 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与经济增长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适应。 第十二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有关区域规划相协调,应当遵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旅游发展规划、跨省级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国家确定的重点旅游线路、旅游区的发展规划;地方旅游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 国家旅游局对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市场前景、资源条件、环境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从市场需求出发,注意生态环境和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和延续,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与技术手段。 第十七条 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应当遵守国家关于旅游规划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评价旅游业发展的资源条件与基础条件; (二)全面分析市场需求,科学测定市场规模,合理确定旅游业发展目标; (三)确定旅游业发展战略,明确旅游区域与旅游产品重点开发的时间序列与空间布局; (四)综合平衡旅游产业要素结构的功能组合,统筹安排资源开发与设施建设的关系; (五)确定环境保护的原则,提出科学保护利用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措施; (六)根据旅游业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市场开发力度,确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七)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十九条 旅游发展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表和附件。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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