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后如无约定,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双方父母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但可有其他约定。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后父母赠与夫妻的财产如无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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