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尸检报告是可以重新鉴定的。尸检报告一般是对死者的原因和有关死者的相关因素进行总结和分析出来的报告式文件,尸检报告对于案件的进程是非常重要的直接证据,但尸检报告有时候会因为各种的原因导致不准确而需要重新鉴定。对于医疗机构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不满意尸检结果,对死亡原因仍有怀疑的,在相关人员的认可程度下,这时候家属可以要求对尸检报告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