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有以上情形之一时,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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