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2009年7月1日起,新加坡驻华使馆将中国申请者签发电子签证(e-Visa)。在领取签证后,建议您上网打印多份有效签证以防遗失。您可登陆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网站点击SAVE系统,签证申请查询(statusenquiry),输入相关申请序号(例如VSC______SA____2009)和护照号码,再点击这里(here)打开文件。所以需要打印,到时出示护照和打印的签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第十三条签证的有效期由颁发签证的机关根据情况决定。第十四条持照人的签证如果需要延长有效期,增减偕行人,改变前往目的地和签证次数,限制入、出境口岸的外国人需要改变入、出境口岸,都必须办理签证加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