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嗜血细胞病被列入大病不赔付,是否违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嗜血细胞病被列入大病不赔付,是否与相关法律相悖?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个人缴费、用人单位缴费以及国家提供的财政补助。”该法案没有明确规定什么疾病应该被列入大病范畴,因此,医保基金将哪些疾病列入大病范畴应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医保基金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在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下制定。因此,嗜血细胞病是否列入大病范畴,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个人缴费、用人单位缴费以及国家提供的财政补助。”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意见》提出,做好“大病保险”制度建设,重点保障罕见病患者、癌症患者、贫困家庭患者等困难群体,提高大病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减轻患者负担。 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0号)第十一条:“政府决定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经法定程序公布后,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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