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后报销所需证件清单 |
释义 | 产后报销的流程和所需证件。女职工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身份证、医疗证申领表和待遇核准结算表。她们可在怀孕后向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申报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签发医疗证。在生育产假期间,仍需携带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待遇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医疗费和津贴。 法律分析 产后报销所需的证件包括: 1. 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 相关医疗证明,如产检报告、生产记录等; 3. 医生诊断证明; 4. 产后康复证明,如康复手册、医生评估报告等; 5. 需要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包括原件与复印件; 3、生育的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5、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等。 一、产后报销的流程如下: 1、女职工在怀孕之后,可由用人单位或是街道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的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由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之后,签发医疗证; 2、女职工在生育产假30天,仍由用人单位或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去办理待遇结算,在核审通过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总之,城镇职工医保生孩子报销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生育的女职工本人身份证、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等。女职工在怀孕之后,可由用人单位或是街道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的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由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之后,签发医疗证,女职工在生育产假30天,仍由用人单位或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去办理待遇结算,在核审通过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结语 此外,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生育保险报销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后报销流程包括女职工在怀孕之后到生育保险窗口申报材料,并由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核之后签发医疗证,女职工在生育产假30天时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