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向检察院举报 |
释义 | 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统一管理举报线索,移送案件线索给相关部门审查是否立案,记录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内容及办理情况,对自首者制作自首笔录。 法律分析 检察院受理举报的部门是检察院举报中心,群众举报应到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本院检察长和其他部门或者人员对所接受的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批交或者移送举报中心。有关机关或者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立案的案件线索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查办案件发现的案件线索,由侦查部门自行审查。举报中心对于所接受的举报线索,应当逐件登记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的主要内容和办理情况。对于当面举报和电话举报,应当制作举报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对于自首,应当制作自首笔录,由自首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拓展延伸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保护您的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是一种重要的举措,旨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当您发现任何涉及犯罪、违法行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情况时,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帮助他们开展调查和起诉工作。这不仅可以维护您自身的权益,也有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他们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请您提供准确、详尽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您可以积极参与到法律的实施中,为社会的进步和公正发挥积极的作用。 结语 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提供准确、详尽的信息,帮助他们开展调查和起诉工作。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公平正义。您的举报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公正发挥着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三十九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一条 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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