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人员办公室面积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科员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的国家标准是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 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 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 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 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 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 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一)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 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 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 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 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 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 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 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 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 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 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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